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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教〔2020〕126号 (人事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联合

2020/05/05 1.6w 阅读 152 点赞


各县(市、区)委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 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粤教师〔2020〕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教育局       中共揭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揭阳市财政局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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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