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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教〔2019〕348号 (计财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07/17 1.7w 阅读 387 点赞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文教卫计)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实现精准资助,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出了如下调整:1.取消地方乡镇、村委会意见盖章栏目;2.增加“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项,《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析表》作出如下调整:1.“学生残疾”的四项等级指标合并为一项;2.增加“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项;3.“赡养老人”项调整为“赡养人口数”项。

(二)各地各校要在暑假期间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和资助人员业务培训,提前布置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三)2019年秋季起,各地各校要根据完善后的《认定表》和《分析表》内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完成学生资助任务。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揭阳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