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年终结算相关业务办理时间说明 来源: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8-12-26 15:03 访问量:

2018/12/25 1.2w 阅读 260 点赞
一、缴存业务
1、12月27日起暂停办理以下公积金业务:单位转移业务(跨区)、退缴业务、大额个别补缴业务、个人账户转移(大市范围内转移、全国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手工托收受理截止到12月28日。
3、12月30日电子托收提前到12月29日进行(托收协议签约在30日的单位需提前做好资金准备)。
二、提取业务
12月29日16:30关闭APP客户端提取,同时12月29日服务大厅营业时间结束后即停止自助柜员机和柜面提取业务。
三、贷款发放业务
12月27日起,暂停发放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四、贷款还款业务
1、柜面还款业务:12月29日服务大厅营业时间结束后即停止办理。
2、直连还款业务:通过银行渠道归还公积金贷款,截止到12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