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全市城市更新第三期培训会,宣贯《苏州市城市更新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联合审查试点工作,传达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更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培训会以线上线下形式召开,各县级市(区)住建部门及乡镇、街道,相关实施主体等160余人参加会议。

培训会现场
近期,市住建局正加快城市更新机制建设。
一是紧扣《苏州市城市更新条例》明确的“城市体检—专项规划—项目库—年度实施计划—效果评估”工作机制,聚焦项目库这一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明确项目库管理职责、管理原则及运行流程。
二是落实国家建立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实施体系要求,细化“策划方案—项目库—实施方案—年度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流程,遴选具备条件的项目开展联合审查试点,鼓励各主体先行先试,探索运营前置的城市更新模式。
三是传达近期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精神,督促各板块加快建立项目库,为争取政策资金提前做好储备。
姑苏区住建委、城投集团就既有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方案编制计划分别作交流汇报。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完善“1+N+X”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建立城市更新管理工作闭环,以实绩实效助力苏州建设成为更加宜居、更具韧性、更有智慧、更富人文关怀的人民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