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6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深刻领会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交通运输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坚决拥护、诚恳接受、将原原本本、不折不扣、一项不漏地认真抓好整改。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确保整改态度端正。局领导班子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确看待巡察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聚焦问题、细化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抓紧抓实。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加强统筹安排,将整改问题按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处理,一项一项列出问题清单、一条一条细化整改措施,落实分解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合力,动真碰硬,真抓实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抓住机遇、担当作为,确保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新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与全局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章立制,改进工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真正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积极组织推动巡察整改工作
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为切入点、突破口,推进逐一落实,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7月25日,主持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研究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会议,部署调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抽调各科室负责人和工作骨干负责具体整改工作的开展;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分析,逐条研究初步整改措施。8月17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针对推进缓慢的工作和出现的矛盾困难进行协调调度,并进一步压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职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整改落实。7月20日至7月27日,集中精力,主持起草《中共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认真做好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送审稿)》(整改方案)。7月27日,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审定《整改方案(送审稿)》,并报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第五巡察组审阅备案。8月1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细化安排。要求承担整改任务的各科室按照整改方案的责任分解,定期对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8月至10月底,坚持每月召开党组会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推进,并将本月完成任务进行销号。10月底,主持起草《中共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提交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报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审阅备案。
(三)开展批评教育,强化班子建设。9月14日,主持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发现问题,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着力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会上,党组成员和相关局领导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襟怀坦白,不遮遮掩掩、泛泛而谈,切实做到了刀刃向内、剖析深刻、查摆严格;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真点问题,点真问题,真正做到了红脸出汗有辣味、见人见事见思想。会议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促进整改的良好效果。
三、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根据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我局党组将反馈的4方面26个问题细化分解为31个具体问题(包括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一个具体整改问题),提出了99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22年10月31日,26个问题,有24个完成整改,占92.3%;还有2个(第2个、第25个问题)完成部分整改,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已完成整改的将继续巩固成效。26个问题涉及的99条整改措施,已完成98条,占总数的99%。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交通“先行官”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关于谋划综合交通融合服务发展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科学谋划交通路网。局党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指示批示精神,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宗旨,统筹谋划,编制了《抚州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规划范围包括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等交通路网,为抚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通过前期主动谋划,已将弋阳至南丰高速、南昌至南丰高速、彭泽至东乡等高速列入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同时南昌至南丰高速已列入国高网(编号G1535);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抚州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抚府办字〔2022〕32 号),有效推进交通强市建设;并积极编制《关于推进交通强市建设的意见》,报市政府审定下发。二是编制项目库。按照“十四五”期规划要求,结合农村公路现状,编制了“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项目库包括乡镇通三级公路31公里、县道升级改造478公里、建制村通双车道697公里、错车道2850个、村道安防1014公里等类型,现已报省综合交通中心待批准。三是加强沟通。在组织各县(区)对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长度不低于0.4公里、路面为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且未纳入交通部统计年报的路线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10月中旬,分管副局长就我市农村公路未纳入交通统计年报事项向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专项汇报,说明了我市辖区范围内目前符合条件的各类路线基本情况,恳请省厅给予支持,将这些线路纳入交通统计年报。目前《关于恳请将我市纳入交通部统计年报的线路列入公路基层数据库的请示》省厅已转至省综合交通中心提请意见。
(2)关于贵溪至资溪高速公路项目督促协调建设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担当作为。局党组坚决履行好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通过主动对接鹰潭市交通运输部门,并积极向市政府行文报告,争取到抚州、鹰潭两市共同行文省政府恳请支持贵溪至资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省政府已签批同意项目规划建设,并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推进项目实施。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服务意识,举一反三,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主动作为,改进服务,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共同推进其他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落实落地。如对南昌至南丰高速项目,积极主动谋划,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的沟通汇报,2022年7月,南昌至南丰高速成功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编号G1535),为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10月我局会同省交通设计院到崇仁县实地踏勘研究南昌至南丰高速路线规划,加强与沿线相关县区的沟通协调,优化路线方案,为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二是跟踪项目进展。加强与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投资集团、省交通设计院沟通协调,跟踪项目最新进展。贵溪至资溪高速、资溪至南丰高速两项目已合并纳入弋阳至南丰高速项目,根据2022年9月17日省政府印发的项目建设四大攻坚行动方案,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已列入大交通攻坚行动方案,由省交通投资集团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计划2023年开工。省交通运输厅于2022年9月8召开了项目工可路线审查会,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
(3)关于农村公路项目、危桥改造项目、安保项目未完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协调沟通。为推进巡察整改指出的“十三五”规划中未完工的农村公路项目、危桥改造项目及安保项目开工建设,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林地等制约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建设,10月11日,我局召开农村公路建设保障要素协调会,邀请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分别就巡察指出的“十三五”规划中未完工项目问题逐项分析,提供政策指导,帮助消除项目建设障碍。在我局和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下,17个项目逐步进入开工阶段。二是开展督导。为实时掌握“十三五”规划中未完工项目建设进度,提高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重视程度、思想站位、责任意识,我局制定了巡察整改“十三五”期未完工项目督导方案,现已完工19个项目,其中新改建农村公路项目10个,危桥改造项目1个,安防工程项目8个。三是开展约谈。为落实市委巡察整改意见,保证“十三五”规划中未完成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尽快完成。10月中旬,市交通运输局分管副局长对进展缓慢的县(区)交通运输局进行约谈,相关县(区)交通运输局就未完工项目逐个表态,明确完工时限,市局分管副局长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并要求各县(区)按期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4)关于指导推进“四好农村路”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方案。我局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经市政府同意,7月印发《抚州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抚府办字〔2022〕32号),方案制定了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明确了各县(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任务,为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提供坚实基础。二是加强指导。根据《抚州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抚府办字〔2022〕32号)文件精神,2022年,乐安、广昌、南城创建“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我局对乐安县、广昌县及南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进行工作帮促,多次对其内业资料和外业提升,特别是打造美丽生态路、乡镇综合服务站、物流站点及加强“四好农村路”宣传工作等方面开展指导。三是学习先进。为提升我市“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水平,9月下旬,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武同志组织考察组,带领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临川、黎川、南丰、崇仁、宜黄、金溪等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及交通运输局局长赴宜春市靖安县学习“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先进经验。通过学习,我局已形成了学习考察报告,为各县(区)示范创建工作提供了参考。
(5)关于重点源头企业未接入省治超管理平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推进会。8月、9月市政府黄智迅副市长分别召集各县(区)交通运输分管领导、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召开推进会,对全市交通公路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点出问题,明确要求,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二是督促签约。市治超办对重点源头县(区)下发工作提示单及督办函,责成其加强重点源头企业接入工作。全市共有17家重点源头企业需接入省治超综合管理平台,截至目前,16家源头企业已接入,完成率达到94%;临川区1家重点源头企业(大唐国际抚州发电责任有限公司)因内部道路改造、称重设备调整等二期项目建设因素,申请待二期项目建设完成后再接入省治超平台。三是开展约谈。8月下旬,市政府副市长、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组长黄智迅对重点源头企业未能接入到省治超数据平台的县(区)进行了工作约谈,督促相关县(区)严格落实重点源头企业接入工作责任。
(6)关于不停车检测系统数据未分类处理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作为。抚州市推行路面治超非现场执法模式,治超工作重点逐渐从传统的流动路面治超转变成“互联网+监管”的科技治超,目前全市已完成37个不停车监测点建设。今年4月联合驻局纪检监察组下发了《关于对全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科技治超执法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查的工作方案》(抚交字〔2022〕18号),联合开展科技治超工作监督检查6次,发现“五个一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4个,下发联合通报1期。合力推动各县(区)治超办持续做好“科技治超”执法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处置要求,及时完成治超点信息采集处置工作,截止9月30日全市非现场治超执法共处理90310车辆次,处置率由4月份18.2%提高到10月份85.6%。此项工作在全省排名前三并得到省治超办的肯定和表扬。二是落实督办。市治超办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根据《全市治超工作数据监测情况的通报》相关数据,对工作滞后的县(区)下发工作提示单、督办函,责成相关县(区)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相关工作力度。三是开展培训。9月下旬,市治超办组织开展了全市治超业务培训班,邀请了省交通运输厅治超办领导就“新时代如何做好治超工作、源头治理、路面执法、检测站点规范化执法”等多方面进行专题授课。通过培训深入推进全市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行为、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提升治超队伍的法律素质,推进了治超执法队伍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7)关于“两客一危”车均违规率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使命担当。市交通运输局时刻谨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结合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交叉调研等系列活动,切实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和措施落实,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二是落实挂牌督办。每月对第三方月报表中违规排名前三名的”两客一危”企业和相应县(区)交通运输局进行安全约谈。三是建立处罚台账。进一步督查县(区)交通运输局落实对第三方月报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建立处罚台帐。四是降低违规率。根据省中心及市第三方监管平台的提供数据,及时通报至“两客一危”企业,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有效的降低了车辆违规率。今年8月份,车辆违规率由之前的全省排名第一降至全省排名第九,客运违规车辆月平均报警次数下降了25.16%,危货违规车辆月平均报警次数下降了69.69%。
(8)关于4G监控设备安装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协调推进。6月上旬,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抚州市普货4G设备安装推进会,6月底下发了关于抚州市“互联网+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第三方监控平台”进行数据对接的函,要求第三方主动与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沟通协调。7月中旬召开全市普通货车4G设备安装推进会议,进一步推进安装工作。8月底,组织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持续推动4G设备安装工作。二是定期跟踪通报。对各县(区)安装进度进行排名,并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单项考评,工作表现好、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工作落后的,予以约谈或通报批评,严重失职的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截止10月15日,2G接入第三方平台21687台,4G设备已安装4281辆,正在加快安装进度。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检测站所张贴《致司机朋友的一封信》,宣传4G智能设备安装政策和重要意义,规范安装工作流程、公布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针对4G 安装工作中存在超标收费、搭车收费现象,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严厉整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确保不增加运输企业和车辆驾驶员经济负担。
(9)关于综合执法改革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岗位职责。7月上旬,我局印发《支队机关内设机构及各大队工作职责(试行)》,将执法支队内设机构和各大队的职责细化,使市局相关科室与执法支队、执法支队与临川大队的职责划分进一步清晰,有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二是摸排装备梗阻。8月中旬,执法支队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装备管理规定》要求,针对性的对一线执法人员的需求进行摸排。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纳入明年预算,分三年配发完成,今年预先完成5%的采购需求。三是配备执法服装。7月下旬按照省厅统一部署与西安际华三五一三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执法服装采购合同,严格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要求,共计采购24类品名服装和标志241套。已于10月中旬发放执法服装。四是完善执法装备。4月初与省综合执法局协调,已下拨一批执法设备,并逐步分发至一线执法人员办案使用;通过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卖场,于广州元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了执法装备,其中包括个人护具、安全警示用具、救护设备、事故处置装备、通信设备、取证设备等;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江西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及省执法监督局“四基四化”专项资金使用相关要求,做好四基四化工作,并将器材装备、执法车辆、第二批服装采购(第一批服装今年已下发)列入明年预算。
(10)关于指导协调现代物流业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物流发展调研。针对我市物流发展薄弱环节,市交通运输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向市领导汇报,并在黄智迅副市长的带领下,对全市物流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实地参观当地具有代表性的物流企业,并与企业代表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了企业代表的急难愁盼,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发现问题,提出对策。二是建立健全物流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充分利用“交邮合作”经验,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多次召集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就客货邮融合发展进行座谈,并推动四家企业签订了《抚州市客货邮融合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四家企业正在对具体经营方案进行在商讨,并在乐安县进行试点工作。三是积极推广多式联运。市交通运输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依托海西物流园区、东乡物流园区,积极推广多式联运,以点带面,尽量降低我市交通运输物流费用。四是大力发展网络货运。截止10月底,我市已获得省交通运输厅审批的网络货运企业有14家,下步还需加大推动网络货运行业发展,达到产业聚集,降本增效。五是做好物流产业相关文件汇编。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物流产业发展,市交通运输局梳理汇总了物流产业发展相关文件,并汇总成册。
(11)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市场秩序。为规范全市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学习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文件精神,开展“行风提升月”活动,下发了《抚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培训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开展约谈提醒。针对我市收费较贵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已对第三方培训机构进行约谈,并建议其降低收费,减轻群众负担,当前,收费标准从之前的480元/人降为380元/人,为全省委托第三方建设考点的地市中收费最低。同时对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其不得收取每人100元的报名费用,相关网约车平台已书面做出承诺。三是加强行业监管。结合抚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行业检查督查,切实强化行业监管力度。
(12)关于对新媒体运维管理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根据上级要求,修改完善局网站信息报送机制,下发《关于做好局门户网站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同时指定专人进行维护。二是及时更新内容。门户网站首屏及时更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交通局内设机构职能》等公示内容已更新至机构改革之后。三是丰富网站内容。为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结合全市的勤廉文化建设活动,在局网站增设勤廉文化专栏,并对网站内容定期进行更新。四是加强信息审核。凡是在局网站公示公开的内容均实行审核制,由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后由事务中心挂网公开,确保公示的内容及时、准确。
(13)关于对干职工思想引导还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政治谈话。6月、8月执法支队主要领导分别与四个治超站站长开展政治谈话。各治超站结合实际,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职工开展谈话。通过谈话,加强对所属单位“一把手”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干职工教育管理,掌握思想动态,对干职工反映的问题及时主动回应,积极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执法支队充分利用干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加强单位干职工思想教育。7-8月期间,执法支队机关、各治超站分别再次组织干职工开展《信访工作条例》等内容的学习,加强干职工的法律法规意识,教育引导干职工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三是落实制度规范。支队各所属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支队人员上访行为规范》的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目前未发生违规上访的情况。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执行不严、监管不力时有发生方面
(14)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要点。局党组制定《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列出34项具体任务,并逐条明确细化到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形成“一把手”带头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单位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二是召开推进会议。组织召开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全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研判会2次,提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三是开展政治谈话。为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9月份,制定印发了《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政治谈话的实施方案》,全局全体干职工开展政治谈话全覆盖,总结工作,分析问题,提升作风。四是开展监督检查。8月份,机关纪委就制度落实、“四风”问题、日常管理、工作完成的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指出问题并下发通报,责令整改。五是开展政治家访。针对干职工“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局党组制定印发了《抚州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政治家访”工作方案》的通知(抚交党字〔2022〕45号),局各级将按照职责全面开展政治家访,做到干职工家访全覆盖。六是加强日常教育。局每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学习,采取观看警示教育视频、领导带头讲课、邀请党校老师授课、开展体会交流等形式,不断创新学习教育机制,灵活教育方式,让广大干职工把抓学习、强理论成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七是多方了解干部情况。在近期干部使用中,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务、试用期干部转正事宜,除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外,还征求属地派出所有无违法犯罪情况意见。
(15)关于监督责任履职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开展专项督查。就全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科技治超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联合市交通运输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联合督查全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科技治超执法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督促指导市交通运输局治超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治理货车超限超载科技治超执法工作的通知》,并对全市科技治超工作落实落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截至10月21日,共开展联合督查和明察暗访8次,发现“五个一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4个,并下发联合通报1期。二是联合开展交叉检查。主动与市交通运输局相应职能科室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22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联合督查的通知》(驻抚交纪监字〔2022〕3号)和《关于对2022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交叉检查的通知》(驻抚交纪监字〔2022〕4号)。抽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对4个驻在部门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了交叉检查。截至10月21日,共开展交叉检查3次,发现在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政治谈话和“八扬八治”活动等方面问题20个,并下发反馈意见4件,下发通报3期,共同约谈8人次;交换意见、专题会商、信息互通17次,问题反馈13次,联合开展警示教育5次。组织市交通运输局主责办(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对2022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交叉检查,共发现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8个,并下发交叉检查情况通报1份。三是落实排查防控。下发通知督促驻在部门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廉政风险进行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9月7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驻在部门要全面开展排查、建立风险台账、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检查督促,切实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与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推动风险防控走深走实。截至10月21日,市交通运输局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11个,制定廉政风险措施14条。同时,对市交通运输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情况进行了调度和督导,并将排查防控情况汇总上报至市纪委市监委。
(16)关于治超执法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用好考核系统。充分运用好“执法人员考核系统”APP,以信息化监督管理手段推动解决执法人员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问题,目前运行良好,引导了执法人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了法制素养,改进了工作作风,增强了学习能力。二是开展提醒谈话。8月下旬,分管副支队长对治超站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同时,执法支队开展教育大会,教育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三是加强督导评议。7月份,执法支队分2个组对所属各单位执行“三项制度”和处罚标准情况进行督导,督查未发现处罚不当行为。8月下旬,执法支队对各县(区)开展了现场交叉案卷执法评议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17)关于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外出报备制度。执法支队所属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支队机关人员考勤值班及外出报备制度》和《关于做好公职人员外出防疫告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目前,执法支队所有干职工外出均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政策的贯彻落实。为抓好省市疫情防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执法支队将收到的省市疫情防控的相关文件及时传达至支队各所属单位(部门),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并要求抓好落实。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要求所有干职工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外出未报备问题再次发生。
(18)关于落实监察建议“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党内党规。林源治超站党支部于8月中旬,针对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监督的若干措施(试行)》等党内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二是重新召开组织生活会。林源治超站党支部于8月中旬重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反思、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组织生活会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大家都表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举一反三不再出现类似情况。三是调整领导班子。2022年8月选举产生新的林源站党支部委员。
(19)关于违规使用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培训。9月下旬执法支队及治超站财务主管人员参加了市局组织的财务培训,分管副局长要求财务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自省自立,坚决抵制各种违规行为,处理好单位事业发展与财政相关法规制度之间的关系,为单位决策提供正确可行的依据。通过培训,财务人员的政治素养、履职风险意识、财务理论水平得到有效提高。二是开展谈话。针对重点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及时防范风险再次发生。三是组织整改回头看。执法支队组织人员于8月下旬对四个治超站违规出借周转金整改情况进行了核实,已收回周转金,同时要求各治超站定期清理应收应付款,杜绝违规出借资金。
(20)关于内部食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8月上旬执法支队结合各治超站实际情况制定《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二是禁止使用个人账户结算。各治超站已陆续与商家签约,按月结账,开具发票按程序报销后汇款转入商家账户。三是组织落实整改回头看。执法支队于8月下旬组织对食堂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重申食堂财务管理是单位财务管理重要部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杜绝不规范行为再次发生。
(2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固定资产补登。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市财政局印发的《抚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固定资产的定义,在此基础上,对固定资产卡片进行逐一核对,将未登记的固定资产在7月底进行了补登。同时,各单位对责任人进行了约谈。二是全面开展清查。市交通运输局针对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成立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对近几年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做到责任到人、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三是组织召开培训。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加强单位财务支出管理,9月下旬在市局举办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财务支出管理工作培训,会议要求各级独立核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在上年的基础上下降5%,截止到9月底,交通运输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较上年同期下降了5.76%。
(2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督查。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的通知》开展专项治理,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财务报销程序,加强了财务管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得到提高。二是开展谈话提醒。约谈相关责任人,及时防范此类问题再发生。三是督促整改落实。10月中旬已将违规领取的补贴退回。同时要求各治超站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工资津贴相关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滥发乱发津补贴。
3.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基层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方面
(23)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明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修改完善制度。局党组已重新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下属单位所需提请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事项内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从6月份起,要求执法支队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均要上报市交通运输局,同时将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情况作为一项检查内容,今后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24)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每半年听取局党组成员、下属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严格落实“三级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体系,进一步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的问题。二是发挥党建引领。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将支部建设与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实现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措施配套。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与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健全测评考核机制,出台《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绩效考评办法》《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各县(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表》,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科室,推动责任落地落实。三是夯实党建基础。针对我局部分党组织党建基础薄弱的问题,局党组以创建模范机关(党支部)为契机,通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从支部设置、支部换届、发展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与使用等各项党建基础工作抓起。配齐配强机关党委、支队党委和13个党支部委员,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已任命并配备到位。9月份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今年我局机关第一党支部被命名为抚州市2022年度机关领域“模范党支部”,机关党委“交通先锋号”党建品牌被江西省综合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委员会命名为首届“赣运先锋”党建品牌。局计划今年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中开展“模范机关(党支部)”创评工作。
(25)关于党组织设置未及时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举支队党委。执法支队已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5名党委委员,经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了党委书记和副书记。二是完善基层党组织。经市直机关工委批复,执法支队党委下设9个党支部,分别为机关党支部、一大队党支部、三大队党支部、水上大队党支部、退休党支部、临川林源党支部、南城黄狮渡党支部、南丰艾源党支部和广昌小港党支部。三是选举支部委员。执法支队相关党支部分别选举产生了各支部委员和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为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奠定了基础。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执法支队各支部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党员的思想认识。二是重开组织生活会。7月底至8月中旬期间,6名受处分人员就自身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在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自我剖析,进一步引以为戒,警示提醒党员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触碰红线,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三是加强党建调研督导。执法支队联合市局机关党委对执法支队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计划、压实责任、组织设置、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打造模范机关、政治谈话全覆盖、三重一大、第一议题、勤廉文化、党建品牌创建”等党建工作进行调研,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33个。
(2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规学习。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中,党组书记丁国华组织局班子人员重新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条例意识。二是制定本局方案。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结合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制定了我局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明确了程序和要求,为下步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了方案依据。三是严格制度执行。巡察指出问题后,我局立行立改,8月和9月份,分别对南丰艾源治超站站长、临川林源治超站站长进行试用期满考核,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并形成考核材料。
4.落实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主题教育整改不够有力方面
(28)关于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边改边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进行了学习,提高了全体班子成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7月下旬,局党组会组织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法规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标准、规范了程序。二是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丁国华坚决扛起抓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谋划、亲自部署、督促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经常性开展整改工作检查指导;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其核心领导作用,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供坚强保障。三是切实整改。9月初,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中共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会前,局领导班子召开了专题党组会,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深刻剖析突出问题,认真撰写检视剖析材料。会议上,指导组在点评时对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领导重视,准备充分,方案翔实,系统地梳理了自身问题并进行认真查摆;整改措施具体,对号入座,批评和自我批评触及问题实质,剖析深刻,体现出真抓真改的决心,效果明显。
(29)关于审计指出超限超载货物装卸转运台账不明不详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逐条对照,全面排查。目前,南城黄狮渡治超站现严格按照执法支队下发的《抚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货物装卸转运管理制度(试行)》规定,做好了超限超载车辆货物卸载情况的记录和管理,并就以前的超限超载车辆卸货情况进行了补充记录。二是配齐人员。不断优化治超人员结构,配齐治超站领导班子,强化内部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配齐各治超站领导班子,其中每个治超站领导班子不少于“二正二副”,分别为站长、指导员和两名副站长。目前四个治超站领导班子人员配备已按要求全部到位。三是落实制度。今年以来,各治超站严格按照《抚州市超限超载货物装卸转运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对装卸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卸载货物出入库登记台账》和《卸载货物登记台账》等,有效规范货物装载转运流程。四是开展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其他治超站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
(30)关于审计指出梦湖商务酒店长期拖欠租金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依法追缴。抚州市梦湖商务酒店2016年起拖欠我局租金,我局高度重视,2018年底依法向法院起诉进行追缴,一审、二审判决均我局胜诉,2019年12月追缴12万元资金,2021年9月追缴14.559284万元资金。2022年4月之后,进一步加大了对梦湖酒店租金的追缴力度。二是积极配合法院。梦湖酒店及其实际控制人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2022年7月29日我局接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1.本案由省高院提审;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目前市中级法院对该案的执行已停止,2022年10月28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宣布择日宣判。三是追缴资金情况。今年,我局多方了解到梦湖商务酒店存在经营收入,向法院提交了梦湖商务酒店财产执行依据,加上2019年、2021年追缴资金,目前总共追缴96.859284万元,剩余拖欠的资金,待省高院判决书下达后再次依法追缴。
(31)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问题监督。针对临川区在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中存在的安全监管、维稳等问题,进行了督导,下发了督办单,督促临川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公交的运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的营运安全和社会稳定。2022年6月,临川区最后一个乡镇公交已开通到位。二是持续抓好城乡一体化监管工作。为确保国庆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局在全市城市客运行业中开展了涉稳风险摸底排查工作,摸清家底、排查隐患、认真梳理、制定台账,定期销号,确保隐患整改到位。三是认真落实重点任务。坚持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点任务,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将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加快推动未完成了整改事项,压紧压实各方面责任,加强指导调度,履行“一把手”抓整改责任,全面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牢记“三个务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发挥交通“先行官”作用。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关于推进交通强省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科学谋划我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目标和总体格局,推动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推进交通强市建设的意见》,助力交通强市建设,促进抚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权力运行监管和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等法规制度,并不断完善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教育管理、业务规范等各项制度,实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不断提高行业治理能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完善与驻局纪检组协同工作机制,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深化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来谋划完善工作思路、优化创新政策举措、提升强化工作措施、针对解决具体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把整改的成果转化为加快发展的动力,将深化整改工作与全局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继续加大东临环城高速、沪昆高速(四改八)项目建设力度,狠抓施工进度,保质保量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加快弋阳至南丰高速项目前期工作进展,争取该项目2023年开工建设。持续按照《抚州市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实施方案》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争取到2025年,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00%,县道三级及以上比例达到70%,建制村通双车道比例达到60%。全力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落实,为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4-8268893;邮政信箱:抚州市市直一号楼6楼610室,电子邮箱:fzsjtysjdwbgs@163.com。
中共抚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