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兴隆华侨农场国有土地租赁秩序,纠正违规租赁行为,防范土地使用与交易风险,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海南省万宁市兴隆华侨农场于2026年4月13日发布《关于规范兴隆华侨农场土地租赁及防范风险的通告》,对辖区内土地租赁行为作出明确规范与要求。
通告明确,农场范围内国有土地租赁权流转必须经法定程序审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转让、过户租赁权,不得通过口头约定或私自协议变更租赁主体。未经审批的私下转让行为,农场不予认可,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针对当前部分群众存在的“租赁土地可随意搭建房屋、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误区,通告强调,租赁土地须严格按合同约定与规划用途使用。未经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审批,严禁搭建各类建(构)筑物,严禁建设永久性房屋及设施。违规建设将被依法责令拆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强拆,农场可无偿收地且不予补偿。
通告同时规范土地租赁办理流程,明确职工群众需到分公司、农场及土地管理部门按正规流程申请,提交真实材料,经审核、签订合法合同并完成备案后,方可取得租赁使用权,严禁私下交易、非正规渠道办理。
针对近期出现的虚构租赁项目、伪造手续、低价诱骗等诈骗现象,农场提醒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务必核实主体资质与土地权属,全程通过官方渠道办理业务,切勿轻信非正规信息、私下付费。因私下交易或轻信虚假信息造成的损失,农场不承担责任。
下一步,农场将联合六项办、执法等部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私下转让、违规建设、非法租赁等行为零容忍、严查处。同时欢迎群众监督举报,共同维护农场土地管理良好秩序,举报电话:0898-62552321。
监制:卓琳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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