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市委书记张惠强主持召开玉林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整治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树牢正确政绩观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求,按照6月8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暨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坚决有力推进问题整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生态安全屏障。
张惠强指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我市典型案例、下沉督察指出问题和交办玉林信访件,是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极大鞭策警醒。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上来,坚持政治生态修复和自然生态修复一起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抓好各类问题整改,提升整改实效和群众满意度,确保问题彻底整改、清仓见底。
张惠强强调,要按照“1+8+1+1”整改工作方案,加快推进违法违规采矿破坏生态问题整改,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抓好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推动问题解决;健全发现报告、协同联动、处理解决等机制,把突出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坚持上下联动,举一反三推进系统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持善作善成,深入推进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高度重视、回应关切,提高交办信访件办理质效,做到研判要准、把关要严、整改要实,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要改进工作作风,凝聚整改合力,做到责任链条要拧紧、工作合力要强化、打击震慑要从严、工作质效要务实,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考验和检验。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韦庆强就下一步整改工作进行布置;副市长党万坚传达自治区相关会议精神,就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下一步工作和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布置。北流市、容县、陆川县、兴业县分别汇报违法违规采矿破坏生态问题整改工作情况,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作补充发言;市生态环境局汇报我市服务保障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边督边改工作情况。
市领导陈磊、司勇、刘启,市中级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各县(市、区)、各开发园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玉林市违法违规采矿破坏生态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玉林市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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