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第九师)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号 | 备注 |
| 处罚案件名称 | 白杨市明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消防救援口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案 | |
| 处罚对象 | 白杨市明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 处 罚 事 由 | 2026年7月29日,第九师白杨市应急管理局收到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组移交的消防安全问题线索:2026年7月19日检查发现第九师白杨市百佳购物商场二层消防救援口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装饰木板,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第5.2条第e项,为重大火灾隐患。以上违法事实有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组反馈问题清单、《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6)第026号、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 |
| 处 罚 依 据 |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据《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细则)》第十一项严重情形之规定。 | |
| 处 罚 决 定 | 决定给予白杨市明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 |
| 处罚机关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应急管理局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8月13日 |
政策公告公示
白杨市明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公示
2026/08/12 9.1k 阅读 16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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