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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2026/08/12 1.9w 阅读 236 点赞

济人社函〔2026〕13号


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66号)(以下简称《通知》)。请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把握时间节点,积极推进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

附件: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6〕66   号)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教育局 

济南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2026年8月13日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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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6年8月13日印发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