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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赋能开放型经济新跃升,园区外贸首破万亿大关

2026/08/13 1.4k 阅读 331 点赞

8月14日上午,南京海关所属苏州工业园区海关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园区1-7月外贸进出口情况,并介绍了海关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

据悉,今年1-7月,园区货物贸易进出口首次突破万亿大关,达1.02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26.8%,规模已超去年全年水平。其中,出口5085.9亿元,增长120.9%;进口5107.2亿元,增长133%。占省、市比重分别达24.4%、46.1%,较去年同期分别提升10.8个、16.6个百分点。


五大特色,见证“万亿”硬实力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园区外贸依托深厚的产业基础,顶压前行,屡创新高,展现出超强韧性和强劲动能,呈现出五大鲜明特点。

进出口持续高位增长。7月份,园区进出口1983.9亿元,增长178.6%,不仅连续4个月实现倍增,而且也是自2023年11月以来连续33个月同比增长。

向新、向绿、向智势头强劲。今年前7个月,园区包含智能机器人在内的高技术产品进出口7274.1亿元,增长189.9%;绿色低碳转型产品进出口261.9亿元,增长19.1%;存储器、光模块等AI硬件产品进出口超6200亿元,实现倍增。此外,医药品进出口212.3亿元,增长161.1%。

经营主体活力迸发。1-7月,园区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达5221家,其中民营企业3746家,占比超7成,合计进出口1226.2亿元,增长70.8%,拉高园区外贸增速11.3个百分点;龙头企业托举外贸大盘,前十位企业合计进出口近8000亿元,占比超7成。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7508.5亿元、增长123.4%,连续21个月正增长。

外贸“朋友圈”不断扩大。1-7月,园区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计进出口6953.1亿元,增长200.1%;深度嵌入亚太AI产供链,对韩国、东盟进出口分别增长278.9%、168.3%,带动对RCEP其他成员国进出口增长199.4%;对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分别增长25.3%、41.5%。园区海外市场拓展更加多元、亚太AI产供链深度嵌入。

产供链枢纽地位凸显。园区加工贸易进出口6688.7亿元,增长159.1%,占65.6%,同比提升8.2个百分点;保税物流进出口1684.4亿元,增长183%,占16.5%,提升3.3个百分点;一般贸易进出口1801.2亿元,增长38.3%,占17.7%。AI热潮下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型产业持续火热,综保区、自贸区平台降本增效作用显著。


“三筑三创”,支撑外贸强势增长

“万亿”突破的背后,离不开政策开放与营商环境的持续赋能。园区海关贯彻落实海关总署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部署,聚焦政策供给、区域协同、智慧服务,筑精准政策矩阵,创产业惠企工具箱;筑跨域协同机制,创长三角通关新范式;筑智慧服务底座,创新兴赛道监管样板,以一批首创性、可复制监管创新举措,持续助推园区外贸优结构强韧性。

聚焦创产惠企,园区海关打造精准化政策矩阵,升级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惠企双十条”,预计9月、10月将发布3.0版;打造“关心助企”1+4特色产业服务体系,围绕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跨境电商、具身机器人产业,累计开展活动101场、服务企业3129家、解决难题576个;坚持服务前置,常态化对接企业,推行“一企一档一专员”机制,动态闭环处置通关实操问题,切实将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发展福利。

聚焦跨域协同,园区海关推出长三角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协同试点,获全国复制推广,已备案25家企业253项商品,完成338票作业、货值3.6亿元,较原口岸查验模式至少节约1个工作日;创新跨省市、跨关区“前置货站”,通过四项“前置”,压缩物流时长12-24小时、降本10%-30%;落地园区药品口岸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通关效率提升超50%。

聚焦智慧服务,园区海关推行多领域白名单差异化监管,对“白名单”企业进口危化品实行合格保证、降低物控、免予取样鉴定等,平均通关时间压缩95%;对5家医疗器械“白名单”企业进口生产料件实施差异化监管,前7月惠及货物7764批次、货值54.59亿元,年均节约成本500余万元;设立生物医药海关工作站,搭建特殊物品AI咨询智能体;全国首创智能网联无人车通关验放模式,实现综保区高频小件配送成本下降85%;打造“慧关通”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一站式智能化报关服务新生态。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综合业务处副处长刘永表示,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是一项长期工程。园区海关将全面对标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纵深推进综保区扩能提质,围绕园区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两大特色产业持续迭代惠企新政,持续深化政策赋能、优化监管服务,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降本增效、开拓市场的获得感,持续激活园区外贸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建设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贡献海关力量。

编辑 顾雅芳

2026年8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