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的公告

2026/08/24 1.3w 阅读 172 点赞

各相关单位及广大市民:

为落实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要求,深入排查辖区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兵团安委会办公室工作部署,经师市领导同意,现决定在全师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消防安全集中夜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夜查范围

全师市各类生产经营及居住办公场所。

二、行动时间

自2026年8月25日晚起至11月20日止,为期3个月。行动期间,各属地各部门每周至少组织开展1次夜间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段原则上为每日20:00—24:00,对部分通宵生产经营企业、场所延伸检查至凌晨时段。

三、夜查重点内容

(一)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

1.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等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2.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器材、未实行分组停放等问题;

3.属地团场、物业日常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进楼入户”隔离管控措施推行情况;

4.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电气配件、更换大容量蓄电池,以及充电器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畅通消防通道治理方面

聚焦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歌舞娱乐等公共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等特殊敏感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及 “九小场所”,重点检查: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不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常闭式防火门未保持关闭、应急照明及疏散标识设置不规范、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消防车通道存在被私家车或水泥墩、铁桩、限高杆、石球、隔离栏、搭建的彩钢板临建设施等固定障碍物占用、堵塞等问题;

3.门窗是否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是否按要求设置可从内部便捷开启的逃生口,以及屋顶搭建彩钢板建筑影响人员逃生等问题;

4.消防救援窗口未按要求设置,窗口尺寸、间距和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窗口被广告牌、装饰构件等遮挡、封堵,采用不易破拆的玻璃,窗口内外堆放物品影响消防救援人员进入,以及未设置明显、易于识别的消防救援窗口标识等问题。

(三)共性消防管理方面

1.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存在脱岗、擅离职守等问题,值班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等设备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2.消防管网供水情况。重点检查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水泵、稳压设施、阀门及管网是否保持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是否处于自动状态,室内外消火栓是否完好有效、压力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管网无水、阀门关闭、设施损坏或者被圈占遮挡等问题。

3.夜间装修施工场所动火作业。重点检查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是否落实动火作业 “六必须” 要求,严格清理可燃物,作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现场配备消防器材,设置警示标识,消防通道畅通,专人管理;核查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或持假证作业。

4.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人员、场所、器材和通信装备,是否落实值班备勤、日常训练、巡查检查和联勤联动等制度;随机开展拉动演练,测试人员快速响应、装备穿戴、器材操作、初起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和协同处置能力。

5.消防宣传培训情况。重点检查场所内是否开展常态化消防培训教育,员工入职前是否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是否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具备发现火灾隐患、处置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的能力,是否针对场所内人员特点开展消防宣传,是否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请各单位、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本次夜查重点开展自查自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立行立改,暂无法整改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夜间值班巡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升自防自救能力,全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夜查行动期内,如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将按程序挂牌督办。

特此公告。

第九师白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     

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8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