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拟评定黔江烈士陵园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示

2026/08/31 3.6k 阅读 483 点赞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及《重庆市黔江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办法)》的规定,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区文化旅游委、区史志研究室对黔江烈士陵园(位于城东街道杉木社区4组,小地名西瓜洞)进行了实地勘查考评。

经考评,黔江烈士陵园已达到区级烈士纪念设施条件和标准,拟评定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时间从2026年9月1日至9月9日。公示期间,凡认为黔江烈士陵园不符合区级烈士纪念设施,可通过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一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74032948@qq.com。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20室(地址:重庆市黔江区城西九路41号)。


重庆市黔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