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恳请批准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19-01等四个单元详细规划的请示》(嘉自然资规〔2026〕88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19-01、19-02、19-03、19-04等四个单元详细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划范围与建设用地规模
(一)19-01单元:规划范围东至嘉南公路,西、南至乍嘉苏高速,北至沪昆高速—海盐塘—余贤埭街—思仙桥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55.7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约381.11公顷。
(二)19-02单元:规划范围东至嘉南公路,西至海盐塘,南至余贤埭街—思仙桥港,北至沪昆高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52.30公顷,其中建设用地约208.81公顷。
(三)19-03单元:规划范围东至王庙塘,西至嘉南公路,南至思仙桥港—余新镇镇界,北至沪昆高铁,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77.3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约208.17公顷。
(四)19-04单元:规划范围东至余新镇镇界,西至嘉南公路,南至乍嘉苏高速,北至思仙桥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25.0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约123.43公顷。
二、功能定位统筹
各单元协同发展,形成功能互补、融合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19-01单元打造以居住、产业为主导的美丽宜居幸福地、现代产业集聚区;19-02单元建设高铁核心科创服务区、都市产业集聚区;19-03单元构建以产业、居住为主的现代产业集聚地、未来乡村示范地;19-04单元培育以工业、农业为主的现代产业集聚地。
三、核心规划要求
(一)用地布局规划
原则同意各单元各类用地布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等底线管控要求,统筹布局居住、配套服务、产业等功能,合理配置混合用地、留白用地,预留弹性发展空间,保障产业发展、民生服务、生态保护等多元需求。
(二)综合交通规划
原则同意各单元综合交通系统规划。全面衔接沪昆高速、乍嘉苏高速、沪昆高铁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落实嘉兴至海盐快速化射线、商务大道、双溪路、南江路连通等重点工程建设要求,预留轨道交通线位,构建以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为骨架的一体化道路网络,统筹设置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及社会停车场,完善区域交通配套。
(三)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原则同意各单元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与规模。按照15分钟、5—10分钟社区生活圈标准,分级配置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便民等设施,均衡布局中小学、幼儿园、邻里中心等设施,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公用设施规划
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给水、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等市政设施的统筹安排。
(五)控制线规划
原则同意规划单元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的保护范围以及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公共服务设施控制线(橙线)、基础设施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各类河湖水系的控制界线(蓝线)等规划控制线及相关控制要求。
四、其他事项
本批复实施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建设项目,除涉及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
特此批复。
附件: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19-01、19-02、19-03、19-04
单元详细规划(另附)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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