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以浸润作为美育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拟定于2026年9-12月期间举办“‘阳光天使杯’2026年上海市学生艺术作品展”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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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自然与心灵的共舞”为主题,展现少年儿童与万物生灵同频共振的纯真情怀,记录美育浸润下的生命感悟。孩子们在感知自然与艺术交融的过程中,沐浴阳光、聆听风声,唤醒内在的感知力,用色彩深情描摹四季流转,用笔墨追随自然的呼吸轨迹,用巧思定格生命的不期而遇。以眼为窗,以心为弦,谱写万物共生的和谐乐章,在探寻中感知,在表达中升华!
2 活动规则
1.项目
本次展览设绘画、书法、篆刻、工艺美术4个项目。
绘画、书法、工艺美术设幼儿组、小学组、中学组。
篆刻设小学组、中学组。
注:幼儿组绘画、书法和工艺美术项目的初活动单列,具体请查看幼儿组活动通知。
2.内容
表现健康、积极、向上的内容,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青少年特点。
3.规格
绘画:画种不限、绘画材料不限,限平面表现形式。
国画:69×46cm;其他画种均为4开(40×60cm)。
书法、篆刻:尺寸均为四尺直幅对开宣纸(35×138 cm)。对联请写在一张纸上。
以上作品均无须装裱。
工艺美术:平面作品为4开(40×60cm),
立体作品(长、宽、高)不超过30×30×50cm,
冲印7寸照片参加评选(17.78×12.7cm),照片为白色背景。
4.要求
1)作品须由学生个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每件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均为一名;每位作者在绘画、书法、篆刻和工艺美术的同一项目中不得重复参与。
2)超过规定尺幅的或参加过同级活动和展出的作品,不得参加。书法和篆刻作品上不得代写题签和落款。
3)倡导写生和想象创作,谢绝临摹,严禁抄袭。抄袭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指导教师其当年和第二年的辅导参与活动资格。
3 参赛方式
1.本次比赛由各学校组织学生报名和参赛。
2.幼儿组比赛请关注“阳光天使”微信公众号。
3.具体操作:指导教师请登录“上海学生美术馆”微信公众号(9月28日上传通道开启),上传学生作品,作品集体送交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第一步:上传作品
各学校作品于9月28日—10月13日之间拍照上传至公众号“上海学生美术馆”, 并将打印系统生成的二维码作品表格贴在作品背面。(公众号“上海学生美术馆”——管理入口——指导教师——作品登记)
第二步:交作品原件(工艺作品交冲印的照片)
各校统一收稿、送稿
4 收稿时间
1.各校作品送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时间:
10月13日(周二)上午9:00-11:00 下午1:30-4:00
2.地点: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欧阳路67号301室)
3.电话:郁老师56966218-8301
5 奖项设置
作品分项目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学生作品获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设优秀指导教师奖。
6 其他相关
1.2026年虹口区学生艺术作品展组委会保留对展赛活动的解释权。
2.组委会对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编印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3.所有作品均不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