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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财政力量护航幸福河湖建设

2026/09/19 1.6w 阅读 102 点赞

  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河长办赴湘潭县、雨湖区开展专项督导调研,对幸福河湖建设项目落地成效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地核查,重点检视工程建设进度、资金绩效发挥和河湖长效管护机制运行实效。

  近年来,市财政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河长制工作部署,立足财政职能强化资金统筹保障,抓实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服务“一轴两廊・百景全域”幸福河湖建设。

  在资金安排上,我市坚持将河湖长制实施、幸福河湖建设纳入重点保障范畴,依托国务院、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政策,把5300万元国省奖励资金全部投向幸福河湖创建和河长制标准化示范乡镇培育,成功创建67个河长制标准化示范乡镇,打造涟水(河口段)幸福河湖示范样板,实现“一县一示范、一乡一样板”。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省级幸福河湖18条(段)、市县级幸福河湖70条(段)。

  在制度供给上,今年1月我市印发第18号市总河长令,出台《湘潭市“一轴两廊・百景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26―2030年)》,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市财政局联合市水利局出台《湘潭市市级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将河长制履职能力提升纳入支持范围,拓宽河湖保护治理资金来源。在绩效监管上,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对河长制相关资金实行预算下达、拨付、使用全流程动态监管,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问效闭环,常态化开展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靶向整改,严格落实专款专用,保障资金流向清晰、使用合规。

  此外,市财政局还认真履行“河长助手”职责,融入“河长+河长助手+河道警长+河道检察长+民间河长”协同治水架构,落实“河林田长三长联巡”机制。今年已联合市水利局开展河长制调研、巡河督导和幸福河湖实地踏勘3次,形成“财政保障有力、水利治理有效”的工作格局。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以第18号市总河长令为工作遵循,紧扣“一轴两廊・百景全域”幸福河湖建设总体布局,持续做实资金保障,从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奋力实现“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美好愿景,为全市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文/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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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政务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