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提高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健康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垫江县发展改革委再次组织召开重庆澜泉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县发展改革委拟于2026年11月中旬再次召开重庆澜泉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对拟定的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36名及产生方式
居民用水户18名。面向重庆澜泉供水有限公司所辖自来水用户,公开征集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候选人18名(新民、澄溪、高安、杠家、坪山、鹤游6个分公司各征集本地居民用水户3名)。如报名人员不足18名由县消费者协会补缺听证会人员,如报名人员多余18人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县发展改革委随机抽选产生18名听证会人员。
用水企事业单位18名。新民、澄溪、高安、杠家、坪山、鹤游6个分公司所辖供水区各产生3名,由乡镇人民政府推荐。
2.其他听证会参加人27人及产生方式
(1)人大代表12名,6个分公司所辖供区各产生2名,由县人大办公室推荐;
(2)政协委员12名,6个分公司所辖供区各产生2名,由县政协办公室推荐;
(3)专家或学者1名、县消协1名,由县水利局和县消协推荐;
(4)经营者1名,由重庆澜泉供水有限公司推荐。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12名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12名,由6个分公司所辖供水区的自来水用户各产生2名,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席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由垫江县融媒体中心推荐。
三、公开征集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1.听证会参加人员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开征集的听证参加人应是重庆澜泉供水有限公司下属澄溪分公司、新民分公司、高安分公司、杠家分公司、坪山分公司、鹤游分公司供水区域所辖自来水用户,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述理由,持本人身份证均可报名;
2.对我县村镇自来水供需价格有关情况有一定了解;
3.同意公开姓名、性别、住址、工作单位、职务等必要个人信息;
4.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会旁听人须具备的条件
1.旁听人员需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是重庆澜泉供水有限公司下属澄溪分公司、新民分公司、高安分公司、杠家分公司、坪山分公司、鹤游分公司所辖自来水用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或旁听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10点至12点或下午3点至5点在所属分公司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上午在坪山分公司所在地、12日下午在鹤游分公司所在地,13日上午在高安分公司所在地、13日下午在杠家分公司所在地,14日上午在新民分公司所在地、14日下午在澄溪分公司所在地报名。
五、其他事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所规定的程序,本次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听证人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重庆澜泉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要点等事项由县发展改革委另行通告。
特此公告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