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综合公告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2026/10/07 1.2w 阅读 172 点赞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5127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5025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6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6年9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