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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工作部门

2026/09/29 1.2w 阅读 225 点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收西安区灯塔镇新力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西安区灯塔镇新力村,用地总面积0.4132公顷,其中:拟征收新力村集体土地0.4132公顷(其他林地0.4132公顷)四至:项目位于新力村一组。(具体位置及面积以勘测定界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拟作为特殊用地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和四十五条相关规定。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西安区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做好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登记工作。 

四、相关规定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种)各类农作物和树木,以及抢建建(构)筑物(包括:蔬菜大棚、温室、看护房等)。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辽源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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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