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辽宁省西部、南部严重暴雨洪涝灾害,8月23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预拨50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辽宁省开展防汛救灾工作,重点用于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倒损民房修复等,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财政部要求辽宁省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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