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切实加强品牌建设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苏州名品”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员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4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12-69851107;

传真:0512-69851628;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188号质量发展处(收); 

电子邮箱:zlfzc@scjg.suzhou.gov.cn。


附件1:《“苏州名品”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苏州名品”区域公共品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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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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