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从2019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对局党组开展为期30天的巡察“回头看”工作。巡察主要内容如下: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整改责任落实情况。局党组是否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主动担当整改主体责任,有无“新官不理旧账”、不担当的问题;是否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凝聚工作合力,取得整改实绩;是否持续不懈抓整改,有无整改汇报后就结束的问题。
2.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问题,是否拉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有计划、分步骤进行整改,有无选择性整改、虚假整改、消极应付、查而又犯、前紧后松、持续发力不足等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态度是否坚决彻底、是否持续整改、是否开展专项检查或清理,有无久拖不决、空走过场、变换花样等问题。
3.交办线索办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理是否到位。对巡察组、纪检监察组交办的问题线索,是否全部处置到位、是否量纪处分到位,有无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轻拿轻放、袒护包庇等问题;对有关责任领导的追责是否到位。是否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对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问题厘清责任、追究责任;是否注重用纪律从严问责,有无以其他方式处理代替党政纪处分等问题。
4.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制度建设是否符合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堵塞漏洞,有无“空洞”建章、“盲目”立制的问题;制度执行是否严肃认真,在具体落实上,做到公开透明,有无搞文字整改、制度整改等问题;是否建立了长效机制,有无“雨过地皮湿”、边改边犯或改后又犯、问题依旧的现象。
二、发现新问题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发现党的十九大以来,局党组及其成员和下级单位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中共沈阳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