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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自治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0/07/05 6.4k 阅读 315 点赞



                               伊州政办函〔2020〕19号


关于成立自治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

抗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防灾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防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陶青松(州党委常委、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

陈  翔 (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江苏援伊指挥部党委副书记、副总指挥)

成  员:

赛提努尔·努尔迪别克(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袁明(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程本康(州党委教育工委副书记,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

吴江森(州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刘建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

巴合提·阿勒搬拜(州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王建强(州财政局党组书记)

努尔别克·阿依甫(州自然资源局局长)

海依拉提·阿西克(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成(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董永昌(州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

艾尼瓦尔·艾依达尔(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拜生贵(州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

张新民(州审计局党组书记)

加列力·努尔培易斯(州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龚卫兵(州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自治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防灾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推进自治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防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落实目标任务、抗震加固计划、工作进度、职责分工、资金筹措、补助方案等工作以及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办公室设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海依拉提·阿西克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吴江森、王建强、拜生贵兼任,具体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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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