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务公开要求,为便于政策理解和执行,现将关于《自治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伊州政办发〔2019〕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和《自治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9〕100号),结合自治州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范围
伊犁州直各县市、各部门。
三、主要内容
(一)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活力
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二是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三是继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四是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五是公布管理措施清单。六是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七是进一步压减企业开办时间。八是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九是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十是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
(二)加强公正监管,切实管出公平
一是实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二是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三是重点监管重点领域。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六是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三)大力优化政府服务,努力服出便利
一是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行一网通办、异地可办、掌上可办。三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四是引导鼓励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五是优化营商环境。六是鼓励探索创新。七是清理修改不合时宜的文件。八是加强监管。
四、执行时间
《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