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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依法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公告

2026/04/07 1.9w 阅读 466 点赞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霁月斋土特产有限公司等8户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生《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应予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法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名单中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拟予以注销,现将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433-5980040)。

  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长白山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7日

初审:肖冰 复审:廉胜威 终审:翟政强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