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KA000/2025-00003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
2025-03-05 16:06 |
| 文 号 : |
阿市政发〔2025〕5号 |
成文时间 : |
2025-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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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继续实施阿克苏市(新华东路)原英阿瓦提路金石建业家属院及绿景星光苑部分楼房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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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市(新华东路)原英阿瓦提路金石建业家属院及绿景星光苑部分楼房区域内各单位、个体经营户、住户: 依据《阿克苏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阿克苏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及《关于对英阿瓦提路金石建业家属院及绿景星光苑部分楼房征收的公告》(阿市政通〔2013〕1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善旧城区居民及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城市品位,经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干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对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新华东路)“原英阿瓦提路金石建业家属院及绿景星光苑部分楼房征收区域内”的建筑及住户进行核实认定和征求意见,决定参考“关于印发《兰干街道英阿瓦提路金石建业家属院及绿景星光苑部分楼房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市政办〔2013〕10号),继续延续实施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新华东路)“原英阿瓦提路金石建业家属院及绿景星光苑部分楼房征收区域内”剩余房屋的征迁工作,望征迁区域内各单位、个体经营户、住户予以支持和监督。 一、征迁目的: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生活水平、生活质量。 二、征迁范围:东至金山大酒店,西至绿景星光苑,南至原英阿瓦提路(新华东路),北至绿景星光苑(详见规划红线图),凡在此区域内的土地及地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均属征收对象。 三、征收方: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四、房屋征收部门: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阿克苏市兰干街道办事处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式:以产权调换为主,货币补偿为辅(详见《关于兰干街道英阿瓦提路金石建业家属院及绿景星光苑部分楼房征收补偿的安置办法》)。 七、征收时间:自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起至2025年5月30日结束。 签约期限:自本项目征收决定发布起至2025年5月15日,被征收人对个人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本决定发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入户口,不得办理新的营业执照。 九、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可在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阿克苏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本决定在阿克苏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akss.gov.cn/)和(新华东路)原英阿瓦提路金石建业家属院及绿景星光苑部分楼房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 实施单位:阿克苏市兰干街道办事处 监督部门:阿克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997-2280191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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