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阳县医疗保障局认真实施医保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责任,坚持多点发力,完善公平普惠的医疗保障待遇机制,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助力乡村振兴。
基本医保应保尽保,困难人员分类资助参保。坚持基本医保制度覆盖全民、依法参保、分类保障,2022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216457人,参保率达97.6%。资助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等七类人员14934人参保缴费,资助参保资金435万元,实现困难人员参保全覆盖。
城乡医疗救助应助尽助,夯实三重制度托底保障。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切实提升参保群众医保获得感成色。2022年1-3月份,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993.97万元,其中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3.03%;大病保险待遇享受1422人次,基金支付321.45万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63.03%;城乡医疗救助7073人次,救助资金146.85万元。
部门协调联动同频共振,有效落实精准帮扶措施。一是对动态调整的脱贫户、监测户人口信息,及时在医保“一站式”结算系统进行标注,精准落实待遇。二是将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2万元的人员信息,分别向推送给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强预警监测,及时跟进落实精准帮扶措施。三是组织各乡镇、定点医院工作人员开展医保乡村振兴政策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四是提高医保信息化水平,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经转诊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支付绩效。一是深入推进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精神病医院按床日、适宜病种日间病房等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提升医保基金支付及保障绩效。二是积极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人头付费总额预算管理。三是持续推进国家及省集中采购的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落地,1-3月县内公立医疗机构采购金额1820.97万元,切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参保患者医药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