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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医保局:打好慢特病民生工程政策落实“组合拳”

2021/07/14 1.1w 阅读 277 点赞

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工作,该县医保局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作为医保民生工作最终目标,多措并举,“拆、分、组、合”,全力打好慢特病民生工程政策落实“组合拳”。

一是“拆”病种,统一病种名称。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和国家医保标准化要求,落实《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管理办法(试行)》严要求,统一病种名称及内涵,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执行统一的《病种目录》,由旧目录的职工、居民医保分别为55、30种门诊慢特病病种修改为共计63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并首次将肺动脉高压、尼曼匹克病等罕见病以及部分慢性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了病种范围和受益群体,5月执行以来,城乡居民累计办理慢性病证723份

二是“分”类别,缩小待遇差异。结合本地实际将63种门诊慢特病病种分为Ⅰ、Ⅱ、Ⅲ共三类按照医保的报销标准分类。其中城乡居民医保Ⅰ类门诊慢特病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为60%,Ⅱ类、Ⅲ类门诊慢特病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政策规定执行。将门诊慢特病政策与医疗救助等综合医保政策有机结合、有效衔接,自5月执行以来,报销9112人次,医疗费用总额963.2万元,实际补偿693.4万元,实际补偿比72%。

三是“组”织纲,严格认定标准。严格执行《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不同病种的认定标准不同,需提供相应的认定材料,明确要求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的,至少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确诊该慢性病的相关检查报告单,有手术的需提供手术记录单等并加盖医院公章。经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门诊确诊的,须提供原始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确诊该慢性病的相关检查报告单等并加盖医院公章。

四是“合”力办,规范经办管理。及时组织召开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业务培训,提高医保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打破户籍区域限制,发挥县总医院县乡村一体化优势,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城乡居民办理慢性病证可将材料交予当地乡镇卫生院统一送至医保窗口办理,慢性病报销由乡镇卫生院送至县总医院集中办理。通过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缩短周期,最大限度方便城乡居民办理慢性病证及报销手续。实现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一站式办结等便民措施,并推进“就近办”、“网上办”、“电话办”等信息化手段,让城乡居民在医疗保障民生工程上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