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微信公众微信公众号

注意了!巴州一地将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6处、车载执法取证设备3辆

2026/04/24 3.6k 阅读 540 点赞
图片关于尉犁县辖区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启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尉犁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尉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尉犁县辖区新增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16处,现公示如下:


一、尉犁县辖区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点位


1、和平路与五一路丁字路口

2、团结路与西环路丁字路口

3、建设路与五一路丁字路口

4、旅游路与解放路十字路口

5、旅游路与孔雀路十字路口

6、西环路与消防大队路口

7、文明路与五一路十字路口

8、园区路与五一路丁字路口

9、园区路与孔雀路十字路口

10、孔雀路与努尔巴格新村十字路口

11、东环路与东环路辅道丁字路口

12、文明路与东环路十字路口

13、东环路与幸福路十字路口

14、东环路辅道与诚信路丁字路口

15、园区路与科技路丁字路口

16X242县道北干渠十字路口


二、电子警察抓拍范围


驾驶机动车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违法变更车道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三、电子警察抓拍时间


全天24小时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公示自2026423日起,公示期7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尉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23日

关于尉犁县辖区新增车载执法取证设备正式启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尉犁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尉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尉犁县辖区新增车载执法取证设备3辆,现通告如下:


一、车载取证设备车辆


M9276警、新M9279警、新M9281


二、车载执法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违章停车、强超强会、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


三、车载执法设备抓拍时间


全天24小时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公示自2026423日起,公示期7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尉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23日


来源:尉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编辑:党淑娟 责编:李莉 李帆

审核:苏江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