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和《南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经各地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审查,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南通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市级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地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有关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同时,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对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好全过程记录。
三、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承办部门征求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意见并报市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按程序办理。
附件:南通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通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 时间 |
1 |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施教区划分 |
市教育局 |
一季度 |
2 |
制定南通市市区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管理规定 |
市住建局 |
二季度 |
3 |
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扩区 |
如东县人民政府 |
二季度 |
4 |
编制南通市“十五五”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规划 |
市发改委 |
四季度 |
5 |
编制南通市“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 |
市教育局 |
四季度 |
6 |
编制南通市“十五五”科技创新与人才发展规划 |
市科技局 |
四季度 |
7 |
编制南通市“十五五”新型工业化规划 |
市工信局 |
四季度 |
8 |
编制南通市“十五五”海洋经济和沿海地区发展规划 |
市海洋发展局 |
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