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26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责任单位在起草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立法制规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加强评估论证,切实提高立法制规质量,增强针对性、可操作性,确保年度计划顺利完成,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附件:2026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6年度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一、市政府规章
(一)正式项目
《南通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局
(二)调研项目
1.《南通市市区地名管理规定》(修订)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南通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
1.《南通市加快打造长三角人工智能特色应用和创新发展城市的若干措施(2026年版)》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2.《南通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程序和监管办法》(修订)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3.《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南通市市区新建住宅区配套用房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5.《南通市市区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6.《南通市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修订)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7.《南通市非院前医疗急救患者转运服务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8.《南通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