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6/07/05 7.2k 阅读 496 点赞

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广西依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西恒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西众创达劳务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我局开展的2025年施工劳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技术人员、技术工人不满足资质要求且未提交任何核查材料,经责令限期整改后,你公司仍未提交任何整改材料,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我局已向你公司发出《行政处理告知书》,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理:

撤回你公司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理决定的执行。

联系电话:0775-2672373,地址:玉林市双拥路97号人防大厦。

附件:1.广西依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理告知书

2.广西恒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理告知书

3.广西众创达劳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理告知书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