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问题
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督促建筑施工单位制定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进行备案。
二、整改目标
各建筑施工单位完成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及备案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师市住建局全面落实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管理,施工阶段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压实主体责任,依法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并报送备案。
(二)强化建筑垃圾备案情况日常督查,重点核查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及备案落实情况,对未按规定备案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印发《第九师白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规范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违法行为,着力提升建筑垃圾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强化多部门协同,由师市住建局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共同编制城市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规划。
(五)统筹白杨市城市建设,推行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对渣土、泥浆等存在环境风险的建筑垃圾利用采砂矿坑实施填埋处置,装修垃圾纳入生活垃圾开展无害化填埋处理。
四、整改成效
(一)师市住建局优化了审批管理流程,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处置核准纳入工改平台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明确了企业主体备案责任,并组织辖区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目前已完成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备案25份、办理建筑垃圾产生核准证30个。
(二)2025年以来,师市住建局不断强化常态化监管,将建筑垃圾备案工作纳入项目开复工检查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现场督查,对未按规定备案的项目及时督促限期整改,压实施工现场管控责任。
(三)2025年4月8日,师市住建局制定印发了《第九师白杨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建筑垃圾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建筑垃圾治理质效。
(四)2026年3月11日,师市住建局制定印发了《第九师白杨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6—2035)》,规范建筑垃圾的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分类处置系统,加强源头分类,逐步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规范运输处置流程,促进资源化利用,配置完善处理设施。
(五)师市住建局结合白杨市建设,已对白杨市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进行合理选址并规划建筑垃圾规划路线,同时积极引入建筑垃圾运营单位,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将渣土就地回填,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治理体系。
如对上述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有意见或建议,欢迎向第九师白杨市党委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或第九师白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901-3383190、0901-3384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