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加强我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24年8月31日前在许昌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的市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未参加过评估或者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参加过评估,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 未按时参加2025年度检查的;
2. 2025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
3. 2024年度和2025年度检查结论均为基本合格的;
4. 近三年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 正在被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 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分类实施。第三方评估机构依照参评社会组织所属类型的评估指标,从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党建工作和社会评价5个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估。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评估报名。拟参评的全市性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指标,整理评估资料,2026年9月24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和《业务主管单位评价调查表》。拟参评社会组织比照评估指标进行自评自查和完善内部管理,自行完善近两年的活动资料。市民政局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情况筛选符合参加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名单。
(二)组建评估机构。第三方评估机构2026年9月25日前完成评估工作小组组建和业务培训工作。
(三)组织评估实施。各参评社会组织应于2026年9月30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全套评估材料,10月8日至11月10日为评估实施阶段,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工作小组结合报送资料对参评的社会组织开展实地评估,并结合评估实践进一步完善评估程序和指标。
(四)评估总结阶段。2026年11月20日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公示评估结论,做好异议复核、工作总结。
四、评估材料
《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和相关资料,可登录许昌市民政局网站下载(详见附件)。
五、评分标准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
本次社会组织评估满分为1000分。评估得分900分及以上的为5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800—899分的为4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700--799分的为3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600--699分的为2A级社会组织;评估得分低于600分的为1A级社会组织。
六、结果运用
按照有关规定,等级评估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具有接受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和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优惠政策的资格。
市民政局向本次评估获得3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对获得4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报省民政厅备案,并免予参加年度检查一年;对获得5A级的社会组织免予参加年度检查两年。
本次评估结果有效期五年,实行动态管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获得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降低或者取消其评估等级,并进行公告公示。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将评估为3A以上等级作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依据,初步形成了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的评估体系。请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
(二)积极参与。评估工作是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符合参评条件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主动参与,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自评和参评工作。
(三)注意事项。参加评估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符合评估条件未申请参加评估、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未再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视为无评估等级。
(四)意见反馈。如参评社会组织对评估指标和办法存在疑问或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9月22日前向市民政局反馈。
联系人:卢林昊,徐睿 联系电话:0374?2965537
电子邮箱:xcsshzz@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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