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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责令限期缴存告知书

2026/09/21 4.9k 阅读 510 点赞

责令限期缴存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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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缴存告知书

滨住金缴告字〔2023〕8号


当事人:滨州美澳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蹇兴豪   

住址或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万达广场二楼205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2MA3TM90U91 

因本管理中心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告知书(滨住金缴告字〔2023〕8号)。内容如下:

你单位职工杨雪艳(身份证号372301xxxxxxxx2924)投诉你单位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一案,本管理中心调查后发现:你单位与职工杨雪艳(身份证号372301xxxxxxxx2924)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存在劳动关系,期间未按相关法规为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管理中心调查并重新测算,你单位应为职工杨雪艳补缴2021年 7月至2022年 6月住房公积金壹仟零叁拾捌元(¥1038元)。若对补缴金额测算结果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告知函7日内,向本管理中心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你单位无异议的,请将补缴款缴存至以下账户:

户  名: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滨州渤海支行

账号: 37001835708059111111

(请备注:补缴杨雪艳公积金款项)

自该告知书见报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2日


联系人:邢志超       联系电话:0543-3187499

联系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八路580号中银大厦6006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