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增补滨州市价格认定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2026/09/20 1.0w 阅读 319 点赞

关于增补滨州市价格认定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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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市价格认定专家库,强化专业技术支撑,提升涉纪、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专业化水平,依据《价格认定规定》《滨州市价格认定专家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增补滨州市价格认定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专业领域

本次重点增补:房地产、工程造价、机动车、工程机械、贵金属、书画艺术品、珠宝玉石、林木农产品、烟酒物资、通讯器材等行业专业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依法独立、客观、公正提出专业意见;

(二)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或在所属专业(行业)领域具备丰富实践工作经验;

(四)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保证完成价格认定等工作;

(五)没有违纪、违法及不良诚信记录。

三、主要职责

(一)接受价格认定机构委托,参与涉案财物勘验、专业测算、市场调研,出具专业咨询意见;

(二)参与价格认定疑难案例研讨、业务培训、课题调研;

(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守案件工作秘密,按时完成委托事项;

(四)服从专家库动态管理,按要求报送信息变更情况。

四、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请填写《滨州市价格认定专家申请登记表》(附件1)和《滨州市价格认定专家库人员备案表》(附件2),于10月15日前将《登记表》、《备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报送至邮箱bzsrzzx@shandong.bz.cn。市发展改革委将对申报材料完整性、从业资质进行初审,结合专家库现有人员结构、行业缺口择优确定拟增补入库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价格认定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须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二)入库专家参与价格认定相关工作,按规定领取相应劳务报酬。

联系电话:0543-3162235

附件:1.滨州市价格认定专家库申请登记表.doc

             2.滨州市价格认定专家库人员备案表.doc

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