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第十七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完成、各项补贴资金的使用等情况”的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第3季度审核陈谭妮等6人南宁市本级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资格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致电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科(电话:0771-5505383),业务咨询,请致电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电话:0771-5533132)。
附件:2026年第3季度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资格审核公示汇总表
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