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号)等相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经研究,决定解除10家、中止1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布。
解除10家:信州区赵贞春牙科诊所、上饶市利信大药房、信州区叶俊权口腔诊所、上饶市和天康药房有限公司、信州区北门街道沽塘童福英社区卫生服务站、信州区周志清口腔诊所、信州区谢勋中医诊所、江西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上饶市赣东北店、江西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上饶市华润万家店、江西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上饶市庆丰路一店。以上10家机构不再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不再支持医保刷卡及医保统筹支付。
中止1家:上饶信州牙美堂口腔门诊部中止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中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2026年12月20日,在此期间,该机构暂停医保定点服务,不支持医保刷卡及医保统筹支付。
上饶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