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你们对“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学习得怎么样?是否严格按照要求贯彻执行了呢?今天,我们一起重温一下吧!《公安部关于严禁违规宴请饮酒的规定》(简称"六项规定")是全面从严治警的关键举措,对各种违规宴请饮酒行为做了严格细化与明令禁止。下面为大家详细解读:

“工作日”
除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周一至周五。
“其他工作时间”
涵盖特勤、铁路、缉私、民航、移民等系统对工作时间的界定。例如在一些特殊任务安排下,即便处于周末或节假日,只要属于执行任务等工作时间,就坚决严禁饮酒。

“领导干部之间”
指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相当于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干部之间,上级不得宴请下级。例如公安局的局长与副局长之间,哪怕是工作之余,也绝不能相互宴请。
“单位之间”
指公安部各直属单位、垂管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之间,以及与外单位之间。例如县公安局不能宴请市公安局,不同部门的内设机构之间同样不允许相互宴请。

“下属”
既包含与该干部存在领导关系的人员(同事关系),也涵盖处于该干部领导或者指导之下的下级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和指导关系)。例如市公安局某支队支队长在非公务场合接受本支队副支队长的宴请,就属于违规行为。

“管理和服务对象”
指公安机关及所属单位职权行使或职权影响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与本单位日常运转相关或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例如民警辅警不能接受辖区内酒店、宾馆等老板的宴请,因为酒店、宾馆属于公安机关管理范围。

“私人会所”
指实行会员制或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餐饮、休闲、健身、美容、娱乐、住宿、接待等场所。
“一桌餐”
指宴请地点避开饭店餐厅、私人会所等传统场所,选择在居民住宅等其它专门用于宴请招待的场所,且宴请规模较小,一般仅设一张餐桌,看似“家庭聚餐”,实则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严禁酗酒”
在任何场景下,都不得过量饮酒,避免因酒误事、影响正常执行公务,或出现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等酗酒滋事甚至酒后驾车肇事等行为。
同志们,“六项规定”是红线、是底线,我们务必要时刻牢记、严格遵守,切实维护公安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