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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3611)网上报名公告

2026/10/07 9.9k 阅读 216 点赞


根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本报考点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确认一体化: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后,即可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审核材料;网上报名结束后,报考点集中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

(一)报名时间和网站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上传审核材料。逾期不补报、不修改信息。每日报名时段为9:00-22:00。

1.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12日(预报名信息有效);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24日。

(二)注意事项

1.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报名前须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江西省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本报考点报名公告和招生单位简章。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造成不能网上材料审核、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根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凡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招生单位应在本考点为所有报考该学科专业的考生组织考试。请考生提前咨询招生单位,准确选择报考点。

2.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网上填报的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考生需认真核对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信息,对照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填写毕业学校、毕业专业、获得最后学历年月、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等栏目。报名信息如出现错误可在网上报名期间修改,网上报名结束后无法修改。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符合教育部管理规定中有关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5.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6.残疾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在本人网上审核通过后,于2026年11月9日至20日向本报考点提交正式书面申请、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残疾人报考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等材料。

7.因部分高校已更名,填报毕业学校时请选择其他,手动输入进校注册时的学校标准名称。

8.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80元/人,在网上报名时线上支付,缴费成功才视为有效网报信息,缴费后请及时上传审核材料。

二、本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如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的,请按招生单位要求选择报考点)

(一)接收驻抚州高校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包括省内成人高校抚州教学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省内普通院校专升本联合培养抚州教学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接收抚州辖区户籍(需提供户籍信息等材料)、非抚州辖区户籍在抚州辖区工作(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缴纳的社保证明、纳税证明等材料)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考生和国(境)外留学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考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结业生;接收考(学)籍在抚州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考生。

(三)接收以2027年驻抚州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接收以抚州辖区户籍往届生身份报考的驻抚州高校第二学士学位在读本科生。

(四)接收驻抚州高校在校研究生考生。

我省不允许跨设区市报考,请考生严格按身份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报考点。因报考点选择有误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造成报考点不予通过报考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上传材料要求

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期间上传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文后附件(《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传材料照片及格式标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按时根据审核提示要求重新提交相关材料或到现场审核地点提供原始材料进行审核。如不按时补充材料或错过现场审核截止时间,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材料审核时间

审核、考生上传补充材料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6日9:00

考生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12:00

请考生在学信网或研招网微信公众号绑定账号,以便及时接收报名、网上审核结果及考试有关信息。

五、咨询电话和地址

电话:0794-8263416(工作时间);

地址: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抚州市赣东大道1343号,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培训中心二楼)。

六、准考证打印

考前,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七、特别提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三)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此,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审核及考试过程中要树立诚信意识、法律意识,避免违纪违法。

附件: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传材料照片及格式标准





 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报考点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上传材料照片及格式标准

一、必须上传的材料

1.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照片要求详见采集报名照片界面。

2.系统人脸识别不通过的考生,须补传身份证正反面照。

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

二、根据考生身份需上传的材料

(一)驻抚州高校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包括省内成人高校抚州教学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省内普通院校专升本联合培养抚州教学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省内驻抚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未通过学籍校验的其他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省内非驻抚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另须上传成人高校或教学点出具的学生在抚就读及抚州教学点地址证明材料。

(二)往届毕业生

1.抚州辖区户籍考生:

(1)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如遗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或截图;

(2)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考生提供个人信息单页)原件照片。

户口本首页(如下图所示)

户口本本人页(如下图所示)

2.非抚州辖区户籍但在抚州辖区工作考生:

(1)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如遗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或截图;

(2)抚州辖区单位工作证明、用人单位为其在抚州辖区社保部门缴纳的2026年6—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照片或截图。

(3)行政事业单位已正式入职未缴纳社保的人员,凭工作单位开具的在编在职工作证明或者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名资格。

3.非抚州辖区户籍但在抚州辖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考生:

(1)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照片。如遗失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或截图;

(2)须提供考生本人作为经营单位法人在抚州辖区的纳税凭证(2026年6—9月任意连续三个月)或在有效期内的抚州辖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表证等证明材料照片或截图。

(三)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须提供准考证和盖章的成绩单照片;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还须提供学生证照片。

(四)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截图;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国(境)外留学考生须提供由就读院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证明。

(五)以往届生身份选择本报考点的驻抚高校在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生、驻抚高校在校研究生还须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原因造成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本人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规范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

抚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6年10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