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社〔2026〕973号)和《池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池财社〔2017〕15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对市县一体化就业创业政策宣传项目拨付尾款资金叁万元(30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社局或市纪委监委驻部纪检组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23639 0566-2088620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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