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KA000/2024-00021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能源,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 |
2024-09-03 20:38 |
| 文 号 : |
阿市政通〔2024〕18号 |
成文时间 : |
202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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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收回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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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克苏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阿克苏市城市总体规划(2021-2025)》,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启动南城街道区域内部分国有土地、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管委会区域内部分国有土地收回工作,现将土地收回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回土地范围 收回土地范围:南城街道区域内部分国有土地、阿克苏商贸物流产业园(红旗坡片区)管委会区域内部分国有土地。 二、收回土地目的 持续推进城市建设和更新步伐,提高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生活水平、生活质量。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2024年8月29日起,由阿克苏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已涉及项目用地范围进行现状调查工作。组织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对土地征收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本公告在收回土地所在的区域范围内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土地收回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收回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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