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四条等规定,阿克苏市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结果,拟订了《启动G314线库勒公铁立交至建化厂路段改造项目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域内部分土地收回工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G314线库勒公铁立交至建化厂路段改造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办理补偿登记部门和时限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公布后持不动产权利证书、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于30日内到阿克苏市自然资源局,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三、禁止事项
自《G314线K976卡点至阿克苏机场十字交叉口路段改造项目土地收回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四、异议反馈渠道及申请听证
被征地范围内的国有单位及其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阿克苏市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被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群众、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阿克苏市人民政府申请听证。
特此公告。
阿克苏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G314线库勒公铁立交至建化厂路段进行改造扩建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范围
征地范围:对G314线库勒公铁立交至建化厂路段进行改造扩建,起点K0+660位于原G314线库勒公铁立交附近,沿既有Z598线向南延伸,途径建化厂老厂区至G580线阿克苏至阿瓦提道路起点平交,路线继续向南延伸至建化厂新厂区大门附近终点桩号YK10+060,全长9.4公里(二级公路)。
二、土地现状
该项目用地现状为国有土地4.882公顷,其中:国有林地3.332公顷,内部道路1.55公顷。
三、征地目的
为有效解决道路拥堵问题。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按照《关于公布实施阿克苏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阿克苏市Ⅰ区片标准为45000元/亩,阿克苏市Ⅱ区片标准为37500元/亩,阿克苏市Ⅲ区片标准为30000元/亩,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土地补偿费比例为27%,安置补助费比例为73%。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执行。
五、安置对象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六、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该项目安置方式采取发放安置补助费安置。
社会保障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新人社发〔2018〕14号)规定,由相关部门单独核定缴纳至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