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及背景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5〕11号)和《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资府发〔2025〕6号)要求,结合省、市清单的调整和有关法律法规“立改废”等情况,我区组织各镇、区级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能职责,梳理编制了《雁江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25年版)》),并向社会公开。
二、主要内容
《清单(2025年版)》所列行政许可均为承接《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资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中的事项,与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及我区实际进行了充分衔接,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确保事项同源、统一规范,对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清单(2025年版)》共确定行政许可事项225项(主项),涉及区发展改革局等27个部门(单位)、14个镇,涵盖投资建设、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等与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多个领域。
三、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四)《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
(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川府发〔2025〕11号)
(六)《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函》(川办函〔2025〕37号)
(七)《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资府发〔20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