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情况公开透明,现将新疆卓远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学府新城小区二三期15、16、18、19号住宅楼、S1、S2、S3、S4商业楼预售前涉及的拆迁补偿情况公示如下:
学府新城小区二三期不存在征迁安置问题。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公示期为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2日,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存在异议,或掌握未如实公示的相关线索,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通过电话(0901-3386870)反映情况,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有效证据材料。公示期结束后,若未收到有效反映或经核查反映内容不属实,将视为本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无误,不存在拆迁遗留问题。
联系人:米尔·达木 0901-3386870
第九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0日